考古现场科技视角下夏商周三代的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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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之美者”,这是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玉的定义。但是考古学发现表明,汉代的真“玉”已经特指透闪石-阳起石软玉。这种对于透闪石-阳起石软玉为真玉的认知,实际上至迟在崧泽、凌家滩等新石器中期文化即已开始,经过分析的这些文化发现的玉器90%以上都是透闪石软玉,这种传统延续到其后的良渚、石家河等新石器晚期的考古学文化,虽然可能由于玉器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软玉比例有所下降,但是良渚最高等级的反山、瑶山大墓,透闪石软玉比例达到%,其他中小型墓葬平均也超过75%。充分说明透闪石软玉此时不但是真“玉”,而且具备了体现权力、地位的礼制属性。因此透闪石软玉在我国东南地区,新石器时期就成为先民心中最重要的甚至唯一的真“玉”。我国新石器时期其他一些地区,例如东北的红山文化、西北的石峁文化、齐家文化,透闪石软玉也发挥着重要的礼制作用。但是地处天下之中的中原,特别是核心腹地的郑洛地区一直到中原龙山时代晚期,仍旧没有太多用玉迹象。虽然近年在南阳地区发现了属于仰韶时期的黄山遗址,但其玉材以独山玉为材质,和透闪石软玉传统可能关联并不那么密切。

  青铜时代以后,二里头文化虽然发现了大量的绿松石质器物,但透闪石软玉制品却少见报道,而二里头最重要的玉器牙璋虽然经过材质分析的不多,从颜色质地上初步判断应非透闪石软玉,这可能和夏代“尚黑”有关,所以代表礼制的“玉器”也多用深色的美石。但商代开始用玉情形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例如殷墟妇好墓绝大多数为浅色的透闪石软玉,表明商代软玉的真“玉”地位才最终得以确认。周代对软玉的认同更加明确,并且在随葬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级别墓葬对应玉石的比例,这里的玉应该就是指透闪石软玉。一些研究者对周原士大夫墓葬出土的玉器分析结果表明其中玉就是透闪石软玉,而其他质地的都是石,其比例非常接近《周礼》所记的士大夫阶层的玉石比例。这说明西周继承了商代对玉材选择制度,已经明确“玉”专指透闪石软玉,并将透闪石软玉本身列入“礼器”的行列。

  本次分析的郑州地区的三处遗址,非常清晰地反映出夏商周三代关于“玉”概念的变迁,及其背后折射出来的不同时期用玉制度的变化。

  巩义花地嘴遗址没有发现透闪石软玉,说明透闪石软玉在此时没有得到认可。但是花地嘴遗址最重要的一件大玉牙璋则是阳起石软玉,符合“禹执玄圭”的记载,说明夏代崇尚黑色“玄色”,而不太喜爱白色或青白色的透闪石玉。因此透闪石软玉在此时并不流行,甚至可能不属于“玉”的系列。

  属于商代早期的广场遗址中透闪石软玉的比例大幅度增加,软玉比例达到60%以上,虽然该遗址只是郑州商城边的小型聚落遗址,但是透闪石软玉却已经成为主流,说明此时的“玉”应该专指透闪石软玉而言,其他的材质的“玉器”也都是白色系。这可能表明出“殷革夏命”,在用玉制度上也发生了转变。特别是“殷尚白”,因此对玉器的颜色偏好也由深色转变为白色或者青白色。

  战国时期的赵庄遗址,仍以透闪石玉为玉器主材,但是因为该遗址级别不高,所以其中发现透闪石玉的比例不高,而是以各种“美石”为主,但是这不意味着此时人们对“玉”的概念有所改变,相反,透闪石玉作为“真玉”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只是由于此时透闪石玉成为稀缺资源,同时由于“礼崩乐坏”,玉器可能成为一种商品流通,但是普通士人阶层仍不易获得,只好使用类玉的美石来代替。

  (崔剑锋系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副院长;顾万发系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崔剑锋顾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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